1、 挂号费中的诊疗费是否单独出具明细?
答:持卡就医患者使用定额票据,不单独出具明细。
2、 患者因各种原因导致手中持有多本医疗手册,造成医院不能判断既往治疗、用药情况,有可能发生重复开药、超量等现象。如何处理?
答:参保人员应保证《上海地区医疗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》连续使用,因未持手册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。
3、 患者跨年退费如何操作?
答:退费冲减原待遇,新交易按结算时间计算待遇。
4、 由于住院、过敏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退费,退的费用是现金还是入个人账户?患者待遇如何修改?
答:退现金,改待遇,系统自动计算,退费操作必须在网络连通条件下才能办理。
5、 如果病人来退费,药品目录或价格已经发生更改怎麽办?
答:医保系统会自动按退费交易原发生时点的目录和价格进行退费计算。(需要医院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先进行内部药价调整)
6、 急诊留观转住院,是否需要先结算再转院?
答:需要先结算急诊留观费用,接收医院按转入院办理入院手续。
7、 卡结算后,急诊留观转住院的,在急诊留观时已扣除起付线,转入院以后是否需再交纳起付线?
答:如为转入院的,视为一次住院,结算周期连续计算;如为新入院,需重新收取起付线。
8、 一次急诊留观结束后不到24小时,患者又再次在本院或其他医院急诊留观或住院,是否再扣除一次起付线?
答:急诊留观按住院政策执行,包括起付线和结算周期。一次急诊留观结束后完成结算,再次收入急诊留观后按新入院办理,需再交纳一次起付线,与留观结束后再次返回医院的时间无关。
9、 持卡就医、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后,在过渡期的急诊留观能否现金结账?
答:住院类业务持卡就医、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前,急诊留观全额现金结算,事后办理手工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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